
加密资产监管概述系列(七):香港,从交易平台牌照到稳定币与全链条监管
前言 2026年4月10日,香港金融管理局依据《稳定币条例》发出首批两张稳定币发行人牌照。一个多月后,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公布相关通函,说明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和持牌法团如何向客户提供这两类持牌稳定币。发行、交易、客户准入和资产保管由此接到了一起。 香港目前没有一部包办所有加密资产活动的统一法典。证券型代币沿用《证券及期货条例》(第571章);非证券型虚拟资产交易平台适用《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第615章,以下简称《打击洗钱条例》);法币参考稳定币发行由2025年8月生效













